2020年8月11日发布的《电子证券法草案》 (即证券代币) 在德国法律中引入了新的规则。最初,该法律将仅适用于无记名债券; 但是,在以后的阶段,还将引入其他电子证券 (例如电子股票或投资基金单位)。
在实践中,组织企业融资,包括通过电子证券,需要使用区块链技术。然而,由于发行纸质证书需要在德国启动IPO,德国立法继续禁止它。
鉴于其他欧盟国家已经通过了以电子方式规范证券发行的立法,德国当局认为,除非在德国以电子方式注册证券成为一种普遍做法,否则其国家作为金融中心的吸引力可能最终会降低。
最近批准的立法包含旨在实现消费者保护并为金融市场提供所需功能的解决方案。反过来,这将确保在德国发行和转让安全令牌将更加透明。
该法案还旨在增加欧洲央行的福利数量,而不会给金融服务部门带来重大损失。它主要是为了使当前的民事和监督立法适应新的现实。以FDM法律为蓝本,它们还包含一项要求,即以电子方式发行的政府债券应被视为实物并作为实物进行处理,并在债务登记处进行注册。
该法案中包含的修正案还旨在在德国建立一个单一的电子证券监管体系。
计划将纸质证书替换为其电子等效证书,然后将其输入电子证券的专门登记册。两者之间的唯一区别将是它们的发行方式。创建它们将是几乎相同的,即:
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达成协议 (发行协议);
签发纸质形式的证书或在专门的寄存器中进行输入。
那些寻求在德国证券交易所注册电子证券的人不应忘记,管理专门登记册的责任在于集中的电子证券存管机构,其活动由BaFin监控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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